
公告日期:2025-09-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被保荐公司名称: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
公司 限公司
联系方式:021-68827384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志丹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北塔 2206 室
联系方式:021-68801591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胜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北塔 2206 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249号”批准,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帝奥微”)公开发
行股票 6,305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公司发行价格为 41.68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2,792.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1,232.2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1,560.20 万元。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人已与帝奥微签订持续督导协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2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持续督导期间,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 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
出修改的,应于修改后五个交易日内报上 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协议的,协议相
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回访等方式,了解帝奥微经营情况,
对帝奥微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帝奥微在持续督导期
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2025 年半年度,帝奥微在持续督导期
5 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项。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帝奥微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6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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