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4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方志刚、周健军、周健华3名董事担任委员,其中方志刚、周健军为独立董事,方志刚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具体如下:
时间 会议名称 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4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月26日 案
三次会议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香港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4年8
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月16日
四次会议
2024年10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25日 审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4年12
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月20日
六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认为该所相关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外部审计机构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治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指导各部门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工作。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现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同时,外部审计机构对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同时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按计划履行各项审计程序,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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