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被保荐公司名称: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
限公司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1-68827384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志丹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北塔 2206 室
联系方式:021-68801591
保荐代表人姓名:冷鲲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北塔 2206 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249
号”批准,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帝奥微”)公开发
行股票 6,305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公司发行价格为 41.68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2,792.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1,232.2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1,560.20 万元。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已与帝奥微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2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协 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
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于修改后 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协议内容做出修改
五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协 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4 年度,帝奥微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3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 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 法违规情况。
露。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2024 年度,帝奥微和相关当事人在持续督
4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项。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5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等方式,了解帝奥微经营情况,对帝奥
微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帝奥微及
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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