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因董事长鞠建宏、董事周健华和董事邓少民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和关联方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
2、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方志刚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9 月 20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0 月 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7)。
4、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
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5、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董事长鞠建宏、董事周健华和董事邓少民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和关联方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
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拟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调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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