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5-073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披露《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担任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由东方证券具体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广发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方证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升翕”)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吉林奥
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 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284,2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2.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4,042,3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3,803,993.63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60,238,400.37 元。截至 2020 年8 月 28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后,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758
号)。
二、《三方协议》、《四方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项目所属子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三方协议》、《四方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类别 初始存放金额 2025 年 9 月
30 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春南部 4200118829888888873 募集资金 147,150,000.00
都市经济开发区支 专户
行(已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 募集资金
金山新城支行(已 31050111071000000462 专户 459,000,000.00
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 募集资金
金山石化支行(已 31050169360000002894 专户 71,150,000.00
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3601012800235570 募集资金 399,043,246.33 9,117,112.34
公司长春分行 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
公司上海市金山支 44168432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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