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于 2020 年 8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658 号),于 2020 年 8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28.42
万股,并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 688378。法定代表人:轩
景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671930129;注册地和总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新城生产力大厦 A 座 19 层。
(二)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专用设备行业,公司主要从事 OLED 产业链上游环节中的 OLED 用关键功能材料
(包含有机发光材料和其他功能材料)与蒸发源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
其中 OLED 用关键功能材料为 OLED 面板制造的核心材料,蒸发源为 OLED 面板制造的关键设备
蒸镀机的核心组件。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的方法和选择依据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 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净利润的 5%为标准;财 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 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 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 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财务报表 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金额占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10%以上,且计提金额超过
500 万元,或当期计提坏账准备影响盈亏变化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单项核销金额占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500
万元
预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 变动幅度超过 30%
变动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投资预算占现有固定资产规模比例超过 10%,且当期发生额占在建工
程本期发生总额 10%以上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当期资本化金额占当期研发投入比 10%以上
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项金额占应付账款总额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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