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本保荐机构”或“本机构”)接受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来德”、“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2 号——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一、发行人概况...... 3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3
三、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7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6
一、本次发行概况...... 16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9
三、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20
第三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21
第四节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决策程序...... 22
一、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22
二、董事会审议...... 22第五节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说明
...... 23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和程序...... 23
二、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23
三、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27
四、本次发行符合《审核规则》规定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
件...... 28
五、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 IPO、再融资监管安排》
和《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就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相关情况答记者问》的相关
规定...... 29
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科创板定位所做出的专业判
断以及相应理由和依据...... 31
第六节 持续督导工作安排 ...... 33
第七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的推荐结论...... 3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lin OLED Material Tech Co.,Ltd.
注册资本 24,927.9257万元
股票代码 688378
股票简称 奥来德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法定代表人 轩景泉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05年 6月 10日
上市时间 2020年 9月 3日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新城生产力大厦 A座 19层
邮编 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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