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本公司对大信在2024年度执行审计工作的履职表现展开全面、深入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具备合法合规且持续有效的专业资质,在整个审计工作过程中,始终恪守职业准则。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34家。
(四)执业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大信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紧密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以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等事项展开了全面的审计工作。与此同时,大信针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状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形等进行了深入核查,并依规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工作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大信秉持着高度负责和专业的态度,就会
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架构、审计计
划的具体内容、风险的识别与判断、针对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估方法、年度
审计工作的重点方向、审计过程中涉及的调整事项以及初审意见等重要内容和
关键环节,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且
有效的沟通交流,确保各方对审计工作的目标、范围和进展有清晰的了解。
三、评估意见
综上,公司认为大信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等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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