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斌-已离任)
作为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始终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2024年5月16日,因任期届满,我正式卸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现将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斌,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自1986年7月至1988年8月任白求恩医科大学助教,1991年7月至1994年8月任吉林省环境保护研究所工程师,1994年9月至1997年10月在中科院长春应化所攻读博士学位,1997年10月至1999年12月在吉林大学化学系博士后流动站工作,2000年2月至2003年8月在香港大学任研究助理,2003年8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19年11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中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2024年度,公司累计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股东大会会议1次。在任期内,我对提交至董事会的各类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经审慎判断,除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回避表决的特定事项外,本人对其余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执行。以下为本人在任期内出席公司各类会议的具体情况说明:
参加股东
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李斌 4 4 0 0 否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在提名委员会任职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任职
委员。
在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以及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作为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每次会议均按时出席,无任
何缺席记录。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
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任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人投了赞成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在任期内,本人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流程优化及风险
防控等方面,同时,与审计部进行深入沟通,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审计体系。
在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展开交流与协作,
确保公司年度报告所披露的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真实可靠。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期内,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等机会,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同时在日常
履职过程中,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任期内,本人利用出席会议等机会,全面了解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在日
常工作期间,本人通过电话会议、面对面会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治理、产品生产路线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研判等核心事项展
开密切沟通。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各项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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