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平)
2024年5月16日,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正式获任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履职以来,我始终秉持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任期内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08年7月至2011年9月担任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担任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2016年10月至2022年8月担任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22年8月至今担任烟台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教授。2024年5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中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2024年度,公司累计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股东大会会议1次。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所明确的程序要求。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面对提交至董事会的各类议案,我始终以审慎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深入研究议案内容、充分考量公司整体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我均投出赞成票。
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陈平 7 7 0 0 否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任职委员。在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作为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本人秉持高度的责任心与敬业精神,每次会
议均按时出席,无任何缺席记录。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任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
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
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在任期内,我着重关注内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提出优化建议,旨在提升内
审工作的整体质量。
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前,我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展开交流,
就审计计划的科学性、审计范围的全面性、审计重点事项的精准把控以及最终审
计结果的严谨性等关键内容进行了探讨,以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
整。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同
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侵害。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任期内,本人通过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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