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奥)
2024年5月16日,经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正式获任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正式就任独立董事以来,我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奥,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18年9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18年10月至2021年9月担任大连理工大学与大连永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培养博士后,2023年1月至今担任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中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2024年度,公司累计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股东大会会议1次。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所明确的程序要求。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面对提交至董事会的各类议案,我始终以审慎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深入研究议案内容、充分考量公司整体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我均投出赞成票。
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张奥 7 7 0 0 否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在审计委员会任职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委员。
任职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本人均按时参加,无缺席情况。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我秉持着独立、客观的态
度,审慎行使表决权,面对提交至专门委员会的议案,我均投出赞成票。
任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
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
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在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期间,我始终对公司内部审计的执行状况、效果等
高度关注,并凭借专业知识给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之前,
我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计划、涵盖范围、关键事项以及
最终结果等方面展开及时且充分的沟通,全力保障年度报告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期内,本人通过出席业绩说明会、公司股东大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
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
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任职期间,我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紧密沟通,借助电话沟通、当面洽谈等
多元形式,针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报告编制等核心要点展开交流探讨。公司对
独立董事的履职工作极为重视,从各个层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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