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4
股票简称:迪威尔 股票代码:688377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北新区迪西路 8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科创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5 年 12 月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不满足投资者适当性的投资者进入转股期后所持可转换债券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将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设置了赎回条款,包括到期赎回条款和有条件赎回条款,到期赎回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有条件赎回价格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所持可转债面临赎回的情况下,考虑到其所持可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如果公司按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中诚信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2025 年 12 月 22 日,
中诚信出具了《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担保。提请投资者注意若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四、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或董事、高管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
购情况
根据《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事项说明及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法人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业公司就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认购事项及减持计划承诺如下:
“1、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企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发行人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企业最后一次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六个月)的,本企业将不参与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2、如届时本企业决定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企业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如届时本企业成功认购取得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后六个月内(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