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威尔”、“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迪威尔在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74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8,667,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6.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112,14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23,876,362.74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7 月 1
日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0]B0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监管银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履行状况良好,该协议具体的签订情况如下:
公司、南京迪威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江北新区分行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南京分行大厂支行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市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南京迪威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
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与银行、保荐机
构签署的监管协议已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迪威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一、主承销商汇入募集资金总额 74,217.87 注①
加:一般账户汇入的发行费用增值税税金 431.13
减: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 2,280.78
2、募集资金账户置换先期发行费 353.08 注②
3、支付发行费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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