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 500 人。安永华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
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
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 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9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3、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执行公司 2024 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特此报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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