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目前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王怀芳先生、林秀强先生及宋海燕女士,其中王怀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为
保障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骈文胜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选举宋海燕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及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 年 3 月 20 日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第三次会议 4、《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4 年度新增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9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四次会议
2024 年 8 月 29 日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会第五次会议 告>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15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六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其意见
我们对 2024 年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相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和评估,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财务、内控等方面的汇报,并就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年度审计整体工作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
规范运作,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内审工作的指导与评价
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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