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1、保荐人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2、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与公司的日常沟通、现场回访等方式开展
持续督导工作,并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4、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内容包括: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
(3)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会计师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关于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会计师出具的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6)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开信息查询;
(7)查询公司公告的各项承诺并核查承诺履行情况;
(8)通过公开网络检索、舆情监控等方式关注与发行人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人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精准锚定“开源、降本、提质、增效”四大核心任务,通过优化业务拓展策略、深挖成本控制潜力、强化内控管理体系、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等一系列扎实有力的举措,不断提升公司的运营效能与市场竞争力,并且在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取得了比较稳健的经营业绩,净利润同比有所增长。但鉴于一是近年产能过剩问题越发凸显,导致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处置价格持续下滑;二是同质化竞争激烈,多数企业技术水平不高,缺乏核心竞争力,陷入价格战,使得少数优质企业也难以独善其身,多重因素叠加之下导致公司未来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研发滞后风险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公司重要发展战略之一,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主
要驱动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来源。目前,公司所处的危废处理行业技术发展路径较为清晰,但随着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以及其在行业内的迭代应用,不排除行业内出现重大技术革新,导致处理工艺流程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也不排除出现成本更低或处理效果更好的危废处理方式,对原有方式实现重大替代。同时,公司主要服务对象为各类工业企业和科研机构,随着它们的产业升级,危废的属性、种类和处理技术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如果公司无法顺应技术趋势、产业趋势,面对变革,公司部分业务将失去市场需求,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外泄或失密风险
公司在危废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行业深耕多年,技术积累深厚,拥有一系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技术和专利,且在报告期内这些核心技术及相应工艺得以成功应用。在保密措施方面,公司与内部核心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竞业禁止协议》,对保密义务、知识产权归属以及离职后的竞业限制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以此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与外部合作方签订合作研发合同,明确各方需遵守的保密义务。尽管公司已经采取了上述保密措施,全力防止核心技术外泄,但仍无法完全杜绝核心技术外泄或失密的风险。一旦未来发生此类情况,可能对公司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专业人才流失的风险
基于危险废物“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的危险特性,以及危废来料的复杂多变性,危废处理行业存在较高技术壁垒。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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