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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6:35:40 股吧网页版
丛麟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何品晶)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何品晶作为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丛麟科技”)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何品晶,1962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法国国立桥路学校(ENPC)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在美国中佛罗里达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同济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济大学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研究所所长、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鉴别与风险控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目前,本人兼任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厦门市政环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丛麟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历次董事会、列席历次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姓名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出席董 东大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何品晶 6 1 5 0 0 否 2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在各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均对公司事先提供的会议议案及其他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从专业角度在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的议案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人对需表决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对会议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召集并主持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认真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4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出席并实际出席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并与外部审计人员就审计工作安排进行及时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同时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服务进行评估,对董事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时在专业度方面的评价标准提出建议。2024年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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