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5-075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
议的提前通知期限。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拟回购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枫电子”)拟回购公司所持股权,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部分继续作为投资本金投入汉枫电子,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与布局,以及综合考虑参股公司战略布局与资金安排,经公司全面审慎评估,以及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本次交易是基于对当前行业形势的判断及标的公司未来规划的评估后所做出的决策,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确保公司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高效性,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汉枫电子拟回购公司所持股权的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拟回购公司所持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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