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5-076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拟回购公司所持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丰明源”)参股公司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枫电子”)拟以 1,424.032877万元回购公司所持股权,其中 825.00 万元以现金形式回购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剩余回购款 599.032877 万元继续作为投资本金投入汉枫电子。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将从 10.2757%变更为 6.7706%。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本次交易尚需交易各方完成协议签署、款项支付,且需履行工商变更等手续,履行过程中存在可能受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情形,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具体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与布局,以及参股公司汉枫电子的战略布局与资金安排,为避免因触发全体股东回购导致汉枫电子出现现金流动性风险,汉枫电子拟与公司及其他股东签署《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拟回购公司所持部分股权。
根据《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汉枫电子拟以 1,424.032877 万元回购公司所持股权,其中 825.00 万元以现金形式回购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剩余回购款599.032877 万元继续作为投资本金投入汉枫电子。本次股权回购款总额的计算方式为:公司已支付的投资本金(1,100 万元)+已支付投资本金*8%*(出资交割日至回购暂计日天数除以 365),合计 1,424.032877 万元。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的汉枫电子股权比例将从 10.2757%变更为 6.7706%。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将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交易事项(可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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