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3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5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 7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8
1.01《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8
1.0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
1.0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
议案 2: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9
2.01《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9
2.02《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9
2.03《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9
2.04《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9
2.05《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9
2.06《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9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身份证件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发言或提问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
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六、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七、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及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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