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第三章 股份和注册资本 5
第四章 减资和购回股份 10
第五章 股票和股东名册 11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2
第七章 股东大会 15
第八章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30
第九章 董事会 32
第十章 公司董事会秘书 40
第十一章 公司总经理 40
第十二章 监事会 42
第十三章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45
第十四章 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47
第十五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2
第十六章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52
第十七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53
第十八章 通知与公告 55
第十九章 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 57
第二十章 附则 5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章程指引》第 1 条
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称“《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称“《香
港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以下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 《章程指引》第 2 条、
称“中国”,为本章程及其附件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第 12 条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1 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并于 2010 年 8 月 2 日在上
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91310000797066532Q。
公司的发起人为:蒋伟、游捷、楼国梁、侯永泰、吴剑英、凌锡华、
彭锦华、黄明、刘远中、沈荣元、陶伟栋、王文斌、范吉鹏、甘人宝、吴
明、陈奕奕、时小丽、赵美兰、刘军、朱敏、陆如娟、孙孝煌、吴雅贞
23 名自然人。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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