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0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云科技”、“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光云科技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1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2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80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308.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6,353.1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954.8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360号)。
(二)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24,824,684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6,999,996.92 元,扣除各项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137,480.8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1,862,516.08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后,并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072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
1 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 26,349 26,349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546 8,546
合计 34,895 34,895
根据公司披露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司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
1 数字化商品全生命周期治理平台项目 20,886.81 14,450
2 补充流动资金 3,550 3,250
合计 24,436.81 17,700
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406,800.22 元, 另有
34,00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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