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4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21.353 万股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44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0,766.00 万股的 1.08%。
3、授予人数:274 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12.55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
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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