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5-052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提示:
发行数量:28,571,428 股
发行价格:87.5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499,999,95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480,767,374.45 元
预计上市时间: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
科飞测”或“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28,571,428 股已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28,571,42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350,163,237 股(发行完成后)的 8.16%。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苏州翌流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陈鲁、哈承姝夫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批复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3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不再设置自动延期条款。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5 年 7 月 1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 年 8 月 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中科飞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上交所报送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本次拟募集金额总额 250,000.00 万元/发行底价 77.66 元/股所计算的股数 32,191,604 股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载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 96,477,542 股(含本数)”的孰低值,即 32,191,604 股。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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