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十月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飞测”、“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640 号文同意注册。
中科飞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国泰海通”)。
主承销商对中科飞测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中科飞测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中科飞测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符合中科飞测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合规性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本次拟募集金额总额 250,000.00 万元/发行底价 77.66 元/股所计算的股数 32,191,604 股与《募集说明书》中载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 96,477,542 股(含本数)”的孰低值,即 32,191,604 股。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为28,571,42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499,999,950.00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即 32,191,604 股),已超过《发行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5 年 9 月 25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 77.66 元/股,
该价格为发行底价。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文件》(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87.50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2.67%。
(四)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5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9,232,575.5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0,767,374.4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未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250,000.00 万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87.50 元/股,发行股数 28,571,428 股,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50.0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23 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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