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张军、赵黎
明、非独立董事于天文,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张军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2024 年 3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文件的议案》 一致同意
会第七次会 月 29 日
议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
第四届董事
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
会审计委员 2024 年 4
案》 一致同意
会第八次会 月 19 日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2024 年 4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会第九次会 月 29 日
议
第四届董事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审计委员 2024 年 8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 一致同意
会第十次会 月 19 日
议案》
议
第四届董事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审计委员 2024 年 10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一致同意
会第十一次 月 29 日
的议案》
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汇”)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
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
工作。中汇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
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
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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