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高峰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16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694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9 人
2024 年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101,434 万元
(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
客户家数 180 家
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023 年上市公司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
(含 A、B 股)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中汇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一致性
和延续性,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 年 2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汇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2025 年 4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以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
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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