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5-059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
披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合作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拟以支付现金受让股权的方式合计取得上海汉兴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不少于51%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合作意向协议》签署后,公司积极组织交易各方推进本次交易,聘请了专业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展开尽调,截至目前在与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积极磋商和认真探讨后,认为本次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暂不成熟。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纪志愿、吴芳及李明伟签署了
《合作意向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截至目前,在与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积极磋商和认真探讨后,认为本次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暂不成熟,交易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聘请了专业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
展开尽调,组织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论证商讨,与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的方案、对价、合作内容等事项进行多轮谈判沟通。在筹划本次重组事项过程中,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及进展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同时积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本次交易主要过程如下:
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纪志愿、吴芳及李明伟签署了
《合作意向协议》,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合作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025 年 7 月 25 日、2025 年 8 月 25 日、2025 年 9 月 26 日、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2025-04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2025-04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2025-05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2025-057)。
根据《合作意向协议》中终止的约定,交易各方于近日签署了《合作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与交易对方确立交易意向以来,公司积极组织交易各方推进本次交易,目前在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积极磋商和认真探讨后,认为本次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暂不成熟。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各方一致同意终止筹划本次交易。
四、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未涉及公司内部审议决策程序。因此,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均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本次交易尚未正式实施,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业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通过尽职调查与业务方面深度交流认为公司与标的公司存在较大的业务协同价值,为延续前期的良好合作基础,将业务协同价值落在实处,公司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汉兴能源达成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立足于各自的资源、专业技术及经验,重点在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煤化工、新能源、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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