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总结
报告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微纳”、“公司”或“发行人”)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目前持续督导工作的期限届满。广发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
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主要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赵鑫、戴宁
项目联系人 赵鑫
联系电话 020-66338888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357.SH
注册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
军民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波
董事会秘书 高倜
证券事务代表 彭光辉
联系电话 0379-6775853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3 月 30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建龙微纳原聘请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担任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发行”)的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据可转债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广发证券担任可转债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聘请广发证券担任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署相关保荐协议,自
2022 年 7 月 18 日广发证券承接中天国富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广发证券作为建龙微纳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指派赵鑫、戴宁先生担任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工作的
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承接持续督导阶段,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履行保荐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二)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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