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光宇先生、独立董事王瞻先生、独立董事罗运柏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李光宇先生担任。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黄平先生、独立董事闫文付先生、独立董事杨新涛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黄平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全年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通过决议
2024 年 2 月 23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审阅<2023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的议
会会议 案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18 日 会会议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5 月 10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第 1 次会议 关于提名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27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会第 2 次会议 议案
2024 年 10 月 29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 3 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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