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
开会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勤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新增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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