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2年,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 富中心5-1001室,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 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251.64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1 家,审计收费总额 8,1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4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 司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2024年12月16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及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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