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0:59:46 股吧网页版
明志科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7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7.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3,090,5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3,725,344.5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9,365,155.4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1]B04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相关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2、投资额度和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7、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