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6,340,005.18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949,371.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43,993,124.50 元,扣除支付 2023 年度股东现金红
利 49,093,148.80 元和 2024 年度中期股东现金红利 6,136,643.60 元,期末合并
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48,153,966.0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20,820,659.26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8,153,966.06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3,956,07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534,750 股后的股本 123,421,322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5,539,594.90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为 83.72%。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涉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相关现金分红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1,676,238.50 49,093,148.80 6,136,643.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6340005.18 14,663,469.80 37,02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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