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18:21:27 股吧网页版
华盛锂电: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温美琴)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温美琴)

作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温美琴,女,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85 年 7 月至 1993 年 6 月,担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1993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担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2006 年 7 月
至今,担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现任誉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盛锂电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
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各个议案,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客观发表自己的观点,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本人具体出席情况见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或通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讯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大会的次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数



温美琴 7 7 0 0 否 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 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秉持勤勉尽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积极召集和出席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均亲自出席,全程参与并主持了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相关议案,在审议过程中,我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出了专业意见,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2024 年,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均亲自出席。审议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薪酬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调整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等议案,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2024 年,公司共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本
人均亲自出席,审议了使用自有资金向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为公司战略布局建言献策,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在报告期间,本公司共计召开了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的主要审议事项包括:确认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4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