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博)
作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胡博,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资格。1991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曾任冶金工业
部鞍山热能研究院炭素材料研究所工程师、所长助理;2000 年 1 月至 2005 年 10
月,担任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2 月,担任北京创亚动力电池研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湖
州创亚动力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 2 月至今,担任山东齐星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1 月,担任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总
经理;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6 月,担任安徽利维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至 2021 年 3 月,担任湖
州金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湖州启源金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 年 1 月更名为:湖州启源金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钢热能金灿新能源科技(湖州)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8 月至今,担任湖州辰一昊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 年 12 月至今,担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银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启满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 年至今担任华盛锂电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
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各个议案,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客观发表自己的观点,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本人具体出席情况见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或通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讯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大会的次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数
议
胡博 7 7 0 0 否 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 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报告期内秉持勤勉尽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积极召集和出席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本人每次都亲自参会,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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