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雄)
作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雄,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具有经济师专业资格。1980 年 12 月至 1994 年 11 月,任职于江苏客运总公司苏
州公司;1994 年 12 月至 2000 年 6 月,担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张家港支公司总
经理;2000 年 6 月至 2007 年 2 月,担任华泰证券张家港营业部营销总监;2007
年 3 月至 2011 年 11 月,担任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副行长;2011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1 月,担任兴业银行张家港支行行长;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1 月,担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 年 11 月至 2022 年 4 月,
担任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9 年 6
月 20日至2022 年 6 月 19 日担任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 2023 年 12 月,担任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2199.SZ)独立董
事;2021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2 月,担任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301003.SZ)
独立董事;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职于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601700.SH)
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华盛锂电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担任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
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议各个议案,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客观发表自己的观点,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本人具体出席情况见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或通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讯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大会的次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数
议
黄雄 7 7 0 0 否 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 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秉持勤勉尽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积极召集和出席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
人均亲自出席,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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