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电生理”或“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微电生理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87 号),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6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70,6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08,130,829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2,469,171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涉及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4 名,系嘉兴华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华杰”)、天津爱德博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爱德博瑞”)、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投资”)、上海生晖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生晖”),对应股份数量为 345,740,1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47%。上述股东原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因相关股东履行承诺自动延长 6 个月锁定期,合计 42 个月。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2),微创投资与上海生晖自 2025 年 9 月 10 日签订《关
于一致行动关系之解除协议》之日起解除双方一致行动关系,上海生晖承诺,自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之日起,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锁定 6 个月。
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将于 2026 年 3
月 2 日起上市流通(2026 年 2 月 28 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 2026
年 3 月 2 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上海生晖将履行其自愿延长锁定
期的承诺并实行自律管理,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公司公告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嘉兴华杰、微创投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嘉兴华杰、微创投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企业/本公司不得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企业/本公司可以自发行人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
2、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人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发行价相应调整。
3、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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