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取消监事会等事项情况,公司对《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涉及条目较多,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将不再逐条列示。此外,因新增和删减部分条款导致相关条款序号变动以及交叉引用条款序号的调整、不影响条款含义的标点调整、字词调整等非实质性条款修订,也不再逐条列示。除前述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
订本章程。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 设立;在江苏省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
在江苏省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 业 执 照 ,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20500566862646E)。
91320500566862646E)。
第五条 公司住所:张家港市凤凰镇杨家桥 第五条 公司住所:张家港市凤凰镇杨家桥
村(飞翔化工集中区),邮编为 215613。 村(飞翔化工集中区),邮政编码为 21561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2,150,09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9,483,057
元。 元。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即总裁)和其他高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总裁)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指公司的副总经理(即副总裁)、董事会秘 司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书、财务负责人等董事会认定的人员。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以及
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新增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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