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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8 18:29:41 股吧网页版
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三次修订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688350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次修订版)

2025年8月

目 录

目 录......1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2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7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16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18
第六章 附 则......1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版)》(以下简称“《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本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及范围

(一)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1、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了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任职,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

2、持有人确定的职务标准

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

(3)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其他骨干人员或关键岗位员工。

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持股计划。

3、持有人的核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二)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拟参与本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02人(不含预留份额),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合

第四条 本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本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二)公司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程序,就董事会提出的本持股计划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及时披露征求意见情况及相关决议。

(三)董事会审议并通过本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拟参加本持股计划的董事及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分别就对本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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