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5 16:32:38 股吧网页版
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于 2025 年4 月 15 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翔股份”)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控股股东飞翔股份与永卓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卓控股”)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飞翔股份向永卓控股协议转让其所持富淼科技36,62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8%,协议转让价格为 16.38 元/股,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599,835,600 元(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转让价格满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飞翔股份所作承诺:“本公司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本次权益变动不构成关联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永卓控股将持有公司股份 36,62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8%。公司控股股
东将由飞翔股份变更为永卓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施建刚变更为吴耀芳、吴
惠芳、吴惠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及相关权益变动公告文件。
二、 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14 日,过户股数 36,62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8%,股份性质
为无限售流通股。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前后,交易双方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飞翔股份 59,438,310 48.66% 22,818,310 18.68%

永卓控股 - - 36,620,000 29.98%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永卓控股持有公司 36,620,000 股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8%,公司控股股东由飞翔股份变更为永卓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施建刚变更为吴耀芳、吴惠芳、吴惠英。

四、 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转让将优化股东结构,引入在采购、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的更具有优势的控股股东。同时公司已与永卓控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各方相关资源及经验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业务经
营及管理水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永卓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3、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股东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