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昱能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昱能科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下同)日常经营需要,加快全资子公司良性发展,提升公司整体实力,现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 6.6 亿元(含等值外币)的保证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固定资产贷款等品种,担保方式与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者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 担保 额 是 是
担 保 方最近 截 至 目 度占 上 担保预 否 否
担 保 被担保方 方 持 一期资 前 担 保 本次新增 市公 司 计有效 关 有
方 股 比 产负债 余额 担保额度 最近 一 期 联 反
例 率 期净 资 担 担
产比例 保 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自董事
昱 能 嘉 兴 昱 能 贸 会审议
科技 易有限公司 100% 79.02% 4,987.31 10,000.00 2.71% 通过之 否 否
日起 12
个月内
自董事
昱 能 南 京 昱 中 新 会审议
科技 能 源 科 技 有 100% 70.35% 4,538.22 6,000.00 1.63% 通过之 否 否
限公司 日起 12
个月内
ALTENERGY 自董事
昱 能 POW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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