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票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昱能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昱能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票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6 月 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1,761,45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238,55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75,690,352 股(包含
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上
市流通股东获得的转增股份),股东数量为 4 名。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共计 75,690,352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48.43%,上述限售股将
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因非交易日顺延)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 61,761,45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238,550 股。
(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4 股。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完成实施。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12,000,000 股,上述转增
导致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份由 38,617,526 股转增为 54,064,537 股。
(三)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12,0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数 1,306,412 股后的股本 110,693,5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4 股。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完
成实施。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56,277,435 股,上述转增导致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份由 54,064,537 股转增为 75,690,352 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其他事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凌志敏、罗宇浩 2022 年 6 月 7 日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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