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福鑫)
本人沈福鑫作为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沈福鑫先生,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浙江省中科商学院行业管理毕业,硕士学历,1984 年 12 月至 1995 年
12 月担任嘉兴市郊区乡企局下属公司副总经理;1996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担任嘉兴市鑫联经贸公司总经理;2005 年 1 月至 2007 年 6 月
担任浙江斯帝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3
月担任嘉兴市太阳能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2008 年 4 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太阳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2014 年 8 月至今担任嘉兴市光伏行
业协会秘书长。2015 年 6 月至 2021 年 8 月担任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2 月至 2021 年 1 月担任浙江鸿禧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浙江京昆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新疆嘉雅绿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沙雅京昆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沙雅京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11 月至 2023 年
6 月 5 日担任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6
今,任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各相关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积极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2024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报告
期内,出席详细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10 10 0 0 4 4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各次董事会会议均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时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2024 年度,本人出席 4 次。
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项进行了讨论,本人以独立董事身份,依法行职责,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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