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成立于 2011 年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
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天健合伙人数量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天健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34.83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30.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2024 年度上
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707 家,收费总额人民 7.20 亿元。这些上
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3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并督促审计工作进展。审计委员会与天健沟通协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包括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审计小组人员安排、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关键审计事项等,并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在天健出具初步审计结果后,审计委员会提取了天健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主要调整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的汇报,并审阅了其提交的经审计会计报表初稿。
(三)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阅监督,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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