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HUA HONG SEMICONDUCTOR LIMITED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347)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的公告(「该公告」)及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公告(「更新公告」),各自内容均有关(其中包括)(a)建议收购事项;(b)建议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份;(c)清洗豁免;及(d)特别交易。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该公告及更新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将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星期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 其中包括)(i)建议收购事项;(ii)建议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份;(iii)特别授权;(iv)清洗豁免;及(v)特别交易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本公司目前预期将如更新公告所述,於不迟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日的日期向本公司股东寄发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以及相关代表委任表格,且无论如何均须遵守上市规则、收购守则及组织章程细则规定的通知期限。
为厘定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资格,本公司将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五日(星期四)至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资格的记录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星期二)。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於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慤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建议收购事项及建议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份须待若干条件达成後,方告完成,且未必会进行。
执行人员未必会授出清洗豁免,倘授出,则(其中包括)须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建议收购事项分别获收购守则独立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投出至少75%的赞成票及收购守则独立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投出超过50%的赞成票通过批准。
执行人员未必授出对特别交易的同意,倘授出,将(其中包括)须於股东特别大会上获收购守则独立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投出超过50%的赞成票通过批准。
建议收购事项须待(其中包括)适用主管机关批准、执行人员授出清洗豁免并获收购守则独立股东批准後,方告完成,而建议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份须待建议收购事项完成、执行人员授出特别交易同意及收购守则独立股东批准特别交易後,方告完成。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
白鹏先生
中国上海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分别为:
执行董事:
白鹏(董事会主席兼总裁)
非执行董事:
叶峻
孙国栋
陈博
熊承艳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祖同
王桂埙太平绅士
封松林
董事愿就本公告所载资料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本公告所表达的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始行作出,且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足以令本公告所载任何声明产生误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