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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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 HONG SEMICONDUCTOR LIMITED
華虹半導體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1347)
有關
(1)重續現有持續關連交易
及
(2)華虹置業租賃及華力微租賃的建議新年度上限
的持續關連交易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i)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的公告(內容有關二零二三年 宿舍租賃);(ii)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的公告(內容有關二零二五年華虹集團 框架協議、二零二五年華錦物業管理協議及二零二五年華力微潔淨室租賃);及 (iii)二零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建議收購事項)。
董事會欣然宣佈,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訂立二零二六年華虹集團 框架協議、二零二六年宿舍租賃、二零二六年華錦物業管理協議及二零二六年 華力微潔淨室租賃,以重續若干現有持續關連交易。董事會亦就華虹置業租賃 及華力微租賃建議新年度上限,如招股章程所披露,該兩項租賃均為期20年。 重續現有持續關連交易
(a) 二零二六年華虹集團框架協議
二零二五年華虹集團框架協議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由於
本集團擬於二零二六年繼續(i)向華虹集團公司銷售半導體產品及(ii)自華虹
集團公司採購材料及其他半導體產品,以作為本集團一般業務過程的一部
分,本公司與華虹集團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訂立二零二六年華虹集
團框架協議,用以規管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包括首尾兩日)期間的相關交易。
(b) 二零二六年華錦物業管理協議及二零二六年宿舍租賃
二零二五年華錦物業管理協議及二零二三年宿舍租賃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到期。作為本集團一般業務過程的一部分,華虹宏力於二零二
五年十二月三十日(i)與華錦物業管理訂立二零二六年華錦物業管理協議,
以繼續委聘華錦物業管理就本集團租賃的宿舍物業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及(ii)
與華虹置業訂立二零二六年宿舍租賃,以重續二零二三年宿舍租賃項下的
宿舍租約,期限均為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包
括首尾兩日)。
(c) 二零二六年華力微潔淨室租賃
二零二五年華力微潔淨室租賃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作為
本集團一般業務過程的一部分,華虹宏力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與華
力微訂立二零二六年華力微潔淨室租賃,據此,作為本集團一般業務過程
的一部分,華虹宏力已同意向華力微租賃其工廠物業內的若干潔淨室,租
賃期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包括首尾兩
日)。
建議新年度上限
華力微租賃及華虹置業租賃
茲進一步提述招股章程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i)本集團與華力微於華力微租賃項下的持續關連交易;及(ii)本集團與華虹置業於華虹置業租賃項下的持續關連交易。如招股章程所披露,本公司認為華力微租賃及華虹置業租賃的20年期限均符合正常商業慣例。
華力微租賃及華虹置業租賃項下擬進行交易的現有年度上限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由於華力微租賃的有效期至二零三零年二月二十八日,而華虹置業租賃的有效期至二零三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且本集團將繼續在其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進行該等租賃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故董事會就華力微租賃於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相關交易及就華虹置業租賃於截至二零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的相關交易建議新年度上限。
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華虹集團為本公司的主要股東。因此,華虹集團及華虹集團公司(包括華力微、虹日、華虹摯芯、華虹置業及華錦物業管理)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
因此,(i)二零二六年華虹集團框架協議;(ii)二零二六年華錦物業管理協議;(iii)二零二六年宿舍租賃;(iv)二零二六年華力微潔淨室租賃;(v)華力微租賃;及(vi)華虹置業租賃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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