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力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博力威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7,75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43,944,575.4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3,805,424.54元,已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于2021年6月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265,566.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539,858.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5-00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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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1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31,646.25 31,646.25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50.81 5,150.81
3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194.24 3,194.24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5 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16,000.00 13,900.00
合计 59,991.29 57,891.2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093.13万元,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626,909.34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次拟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267,125.22元(含利息,具体以结转当日余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62%。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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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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