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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2 18:52:43 股吧网页版
博力威: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次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系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次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归属前均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应有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应有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

三、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95.00 万股,占本次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000.00万股的3.9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具体如下: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15.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15%,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 29.11%;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80.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80%,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 70.89%。

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前或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0.09 元/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6.00 元/股。

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前或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57 人,包括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
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
籍员工。

六、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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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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