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88343 证券简称:云天励飞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和/或公司从二级市
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397.610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5,882.6660 万股的1.108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18.09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5,882.6660 万股的 0.8865%,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05%;预留 79.52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5,882.6660 万股的 0.221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9995%。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效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战略发展贡献力量,实现长远发展,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
内。2023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已完成归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披露的《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5-044)。本激励计划与公司正在实施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分别系公司基于各个阶段的需求制定方案并执行,不存在相关联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和/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397.6100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5,882.6660 万股的 1.1081%。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18.09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5,882.6660 万股的 0.8865%,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05%;预留 79.52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5,882.6660 万股的0.221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9995%。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